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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回到家已經九點半,一到客廳就坐定定打開電視看重播的名模生死鬥第四季,
突然想到我的小說已經到達樓下的7-11啦~
迫不及待的趕快衝到樓下取書,博客來就是有這個好處,可以寄到你方便取貨的便利商店,
通常還有打折。
厚厚的一本"我是傳奇",其實只有兩百多頁是相關的故事,後面有三部都是李察麥特森寫的其他作品。不消我兩個多小時就磕完了。
嗯,結局很蝦。不過我要先說的是,這跟電影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故事嘛。電影只取了小說的架構與概念,再發展出完全不同的背景與人物,結果就成為典型的好萊塢個人英雄主義了(不過will的演技真的很讚啦~)。

時空約是三十年前,主人翁住在洛杉磯的住宅區內。羅伯.耐佛(就是Will Smith演的那個角色)是個三十多歲,金髮碧眼的帥...ㄜ好像不是;裡頭有描述到他約190公分高,體重破百,滿臉鬍子頭髮稀疏...下面就稱他為熊男叔叔好了。這個熊男叔叔也不是電影裡神勇的軍人兼科學家,只是個平凡的藍領階級。
(大概就像這樣???)
他對抗變種的人類的方法十分原始,用木板釘滿房子、掛上大蒜以防入侵,利用白天去搜出不能活動的怪物,用尖木棍刺入牠們心臟,看著牠們灰飛煙面...沒錯,這些被感染的人類,被描述的就像吸血鬼。電影的比較像咕嚕??
熊男叔叔在經歷了努力求生存、獵殺吸血鬼、醉生夢死的階段,突然想到要研究..為什麼一夕之間全世界的人類都變成吸血鬼了。他也沒有電影裡的神奇地下室,有著高科技的實驗設備;別忘了他只是個工廠的小工人。他從圖書館拿了有關血液學的書回家研究,又搞來顯微鏡等實驗用的設備...
最後才發現,原來大家害怕的吸血鬼不是中世紀延續過來的產物,而是一種由細菌傳染的瘟疫,而他是唯一免疫的人。到這邊故事大概進行了3/4了,原諒我的平鋪直述,因為我對一個熊男的心理掙扎與痛苦似乎沒辦法跟對電影裡的猛男同樣感同身受..:p

最後的結局讓我蝦到爆腦,如果擔心會影響看小說興趣的人可以選擇不要看我寫的結局...什麼??看到上面的熊男叔叔就已經沒興趣了?那就繼續閱讀下去吧。
原來吸血鬼還有分兩種,一種是死而復生的活死人,沒有思考能力的怪物;另一種是已經被細菌感染,但是還活著的人類,牠們同樣害怕陽光、大蒜,但是還保有人性和思考能力。這種"新品種的人類"找到與細菌共存地方法,成立了一個新秩序、粗暴又原始的社會。到這邊,耐佛反而成為唯一的"異類"。最後,耐佛被迫選擇了死亡,而他,就成為這個新世界永遠的"傳奇"。(因為他是唯一的僅存的舊人類?還是因為耐佛會在白天的時候會把這些人連同吸血鬼一起獵殺??)
同樣是描述到吸血鬼小說,我還是比較喜歡安.萊絲的吸血鬼系列。從人類變成吸血鬼,永遠不死的絕望與希望,十分的精采,看電影夜訪吸血鬼就能窺之ㄧ二了(阿湯哥跟小布~羞~)

好吧我會打起精神,暫時忘掉熊男叔叔和他悲慘的命運,來看下面的三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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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ami09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